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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初步设计审批(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

  • 作者:市发改委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更新时间:Sat Apr 28 15:17:54 CST 2018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窗口办事指南

 

一、审批事项名称: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初步设计审批(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审批实施机关: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审批法规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

四、审批范围条件:

(一)范围: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初步设计(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条件:

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符合商洛市产业发展方向;项目申请报告达到《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684号)要求深度;申报材料真实、齐全。

五、办事流程:

(一)申请单位向市发改委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同时通过陕西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传项目所需资料,市发改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是否正确齐备,若申请材料不正确齐备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正确齐备的,应当受理。

(二)市发改委对同意审批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文件(盖章)予以通知(需组织专家论证或听证的,所需时间不计在内),并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结;对不符合政策或相关要求的,应当说明不予审批理由。

七、申报资料

(1)申请人提交的由所属市直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初步设计申请文件;

(2)申请人提交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

八、受理机关: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科

九、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不收费

十一、咨询机关: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杨  科         电  话:0914-2396670

传  真:0914-2312866   邮  箱:277737524@qq.com

    十二、投诉机关:

     1、商洛市发改委办公室,投诉电话:0914-2312844

     2、商洛市发改委监察室,投诉电话:0914-239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