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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式接入和总装机容量2万千瓦以下风电站项目核准

  • 作者:市发改委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更新时间:Sat Apr 28 15:06:37 CST 2018

发改委服务窗口办事指南

 

一、审批事项名称:分散式接入和总装机容量2万千瓦以下风电站项目核准

二、审批实施机关:商洛市发改委

三、政策法规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4〕5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陕政发〔2017〕23号)

四、审批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分散式接入和总装机容量2万千瓦以下风电站项目

(二)条件:

1、申请人提交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由项目所在地县(区)发改部门出具的核准申请文件;

3、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含按标准表格填写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申请表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专篇);

4、住建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且属建制镇规划区及以上的建设项目);

5、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但需提供土地权属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

五、办事流程:

(一)申请人向县级及以上发改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发改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是否正确齐备,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在收到项目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单位补充相关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申请事项符合法定形式并且材料正确齐备的,应当受理。

(二)发改部门在正式受理申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在正式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需要评估的,应在4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除项目情况复杂的,评估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项目情况复杂的,履行批准程序后,可以延长评估时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所需时间不计在内),期间需商请规划、国土、林业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项目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核准时限,但延长的时限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项目单位。

 

 

七、申报材料:

分散式接入和总装机容量2万千瓦以下风电站项目核准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提交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由项目所在地县(区)发改部门出具的核准申请文件;

3、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含按标准表格填写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申请表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专篇);

4、住建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且属建制镇规划区及以上的建设项目);

5、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但需提供土地权属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

八、受理机关:市发改委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科

九、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不收费

十一、咨询机关:

联系人:董稷 联系电话:09142369859

传  真:09142339859 邮箱:254114476@qq.com

    十二、投诉机关:

     1、商洛市发改委办公室,投诉电话:09142312844

     2、商洛市发改委监察室,投诉电话:0914239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