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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作者:市发改委
  • 文章来源:市发改委
  • 更新时间:Fri Nov 02 09:50:53 CST 2018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全市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完善备案程序,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牵头组织全市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加强能源监督管理,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

(八)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承担西部大开发工作;综合协调全市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九)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等储备。

(十)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文物广电、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二)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十三)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方案和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宏观调控、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负责粮食管理依法行政、市级储备粮监督管理以及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管,组织协调保障部队、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粮食供应。

(十五)承担市发展改革协调机构相关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发改委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认真落实“五新”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力打好“五大攻坚战”,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预计全年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0%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居民收入分别增长20%和8.7%。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抓规划、谋发展,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一是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对全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年度评估,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促进“十三五”规划全面落实。参与编修《关中平原城市群规划》,争取将商洛全域纳入关中平原城市群,为加快发展争取支持。积极参与《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编制工作,争取将西武高铁、商洛支线机场等事关我市长远发展的93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全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点项目盘子。二是准确研判经济形势。坚持系统思维,准确把握全市经济发展态势,先后就一季度、1-5月份、二季度、三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三是牵头抓好追赶超越。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追赶超越、打好“五大攻坚战”、落实省委“五新”战略的安排部署,印发了《商洛市加快追赶超越综合实施方案》,制定了全市追赶超越、新型城镇化攻坚战季度考核点评实施细则和《商洛市落实“五新”战略任务总体方案》,全力做好追赶超越、新型城镇化季度考核点评工作,为全市加快追赶超越奠定了坚实基础。尤其是针对二季度我市追赶超越全省考核排名落后的被动局面,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定期进行省考指标预警提示,三季度我市追赶超越综合排名进入了全省第一方阵。

(二)抓项目、促投资,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坚持以领导包抓、季度点评、专项督查、约谈通报等方式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全年160个市级重点项目将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是前期项目有序推进。落实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39亿元,150个市级重大前期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并已开工40个。西武、西渝高铁项目进入设计阶段,西武高铁控制性工程有望年底前开工建设,榆商、丹宁、洛卢高速可研报告基本完成,与中宇通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洛航空产业项目合作战略框架协议,正在编制全市通航产业发展规划。三是项目策划工作不断加强。工业产业项目市级层面重点策划了全钒液流电池、可降解PE材料、高铁产业带等20个产业链194个重大项目,总投资580.12亿元,各县区及高新区共策划重大产业项目41个,总投资452.35亿元;基础设施项目重点策划了洛南、镇安、商洛高新区云轨项目、商洛支线机场及通用航空开发项目、高铁小镇、商洛-山阳-镇安、华阴-洛南-商洛和商洛-丹凤-商南城际铁路等重大项目25个,总投资400多亿元。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2017年底,“一体两翼”实现生产总值369.76亿元,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66.6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3万人。“四大”门户区、南秦新区、丹南新区路网、北新街东延建设顺利推进,楼体亮化工程全面实施,丹江水幕景观秀建成投运。洛南县森林城市建设等项目基础性工作加快推进,丹凤县围绕江南经济主干线,统筹实施商邑大道、环西路北延、迎宾大道等项目,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五是特色小镇建设强力推进。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商州北宽坪运动休闲小镇等7个市级秦岭特色小镇建设,在西安举办了秦岭特色小镇招商推介会,开展了全市秦岭特色小镇项目观摩活动,争取陕南发展专项资金2600万元支持秦岭特色小镇建设,全年完成投资53.57亿元,占年度任务的120.4%。镇安合曼般若小镇等3个小镇为省级创建小镇,丹凤棣花文创小镇等3个小镇为省级特色培育小镇,山阳漫川关镇、镇安云盖寺镇列入国家第二批特色小镇,柞水营盘镇成为国家首批运动休闲特色小镇。

(三)抓改革、促开放,供需两侧改革协同推进。一是强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抓好降成本、补短板工作。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对市级核准和备案事项提出了11项修改意见和6项下放建议。制定了《商洛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意见》,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商洛市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加快。盐业体制改革和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推进,积极实施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二是资源整合进度加快。成立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和交易中心机构的组建方案已经市编委会审议通过,即将印发执行。与长安银行商洛分行合作建设1970.6平方米市交易中心办公场所,近期将开始装修。三是区域合作成效明显。成立了宁商协作工作机构,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报送、季报通报等制度。推动市政府、商洛高新区和7县区与南京市及对口协作市县区分别签订了合作协议,市科技、人社、工信、卫计等部门与南京市相关部门建立了友好合作机制,陕西笃诚医药产业园等12个对口协作项目进展顺利。组织参加了镇江2017海峡两岸名优农产品展销会、北京国际特色产品会展、中国东西部协作重庆万州会议等活动,经济合作不断加强,我市影响力持续扩大。四是招商引资成果显著。全市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4.66 亿元、国开行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14.6亿元、津陕对口协作资金8900万元。各县区相继召开了客商大会,签约项目82个,引资505亿元,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498.25亿元。五是推动服务业快速发展。成立了市服务业指导中心,召开联席会议3次,出台了扶持奖励办法,制定了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和专项考核办法,策划了13类重点服务业建设载体,全市服务业发展“五个一”工作格局已经基本形成。预计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左右,三次产业比例达到8.8:56.6:34.6。

(四)抓转型、调结构,推动产业发展提质增效。一是开展“地条钢”和黄标车治理。打击取缔“地条钢”生产窝点2家、产能9.6万吨,淘汰黄标车922辆,实现黄标车淘汰全面清零目标。二是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培育入库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8个,全市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11家,预计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5%。三是军民融合加快发展。推动市政府与天和防务公司签订了《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天和防务将筹资165亿元,投资我市智慧城市、科技园、特色小镇等项目。四是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出台了《关于扩大民间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累计争取省级民间企业投资贷款贴息3批次,山阳盛合镁业有限公司、陕西海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民营企业得到扶持。商洛优源2500万美元以色列贷款项目可研报告通过省级评审,协助商南城镇提升改造、丹凤华茂肉鸡养殖和山阳优源生态农业3个项目,共争取国际金融贷款5200万美元。

(五)抓节能、减排放,绿色循环发展加快推进一是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加快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涉及的四大类74项指标中,目前矿产资源回采率、城市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应用比例、淘汰落后产能等30项指标已超额完成。围绕工业、农业、服务业和基础保障设施确定的197个重点项目,已经建成188个,在建9个,累计完成投资503.06亿元,占总投资的102.1%。二是绿色循环发展再上新台阶。争取2017年陕南循环发展资金1.9亿元,安排项目75个,陕南循环发展产业项目库储备项目262个,申报2018年陕南发展专项资金项目70个。组织参加了第五届陕南绿色循环经济合作项目推介活动,签约项目9个,总投资54.67亿元。省级商洛高新区挂牌成立,10个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有序推进,全市新增入园企业55户,园区承载能力不断增强。推动市政府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产学研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大力发展光伏产业,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屋顶、光伏农业、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照明、光伏发电配套五大工程,全年争取省级光伏补助资金660万元,全市建成和在建光伏发电项目累计装机超过385MW。三是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扎实推进。山阳天之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屋顶光伏发电满足企业全部用电,利用中草药材加工废渣、废液发酵制沼气为生产锅炉提供燃料,成为全省首批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我市被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确定为全国首批28个气候适应型试点城市。四是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丹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确保了“一江清水供津京”。1-9月份空气优良天数达248天,比去年同期增加14天,居全省第一,“商洛蓝”已成为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

(六)抓民生、促保障,推动社会事业持续发展。一是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新建商洛市高级中学基本完工,商州高级中学、镇安三中主体工程正在建设,商州第四幼儿园开工建设。镇安妇幼保健院基本完工,丹凤中医院、柞水中医院主体工程在建,市文化艺术中心正在进行室内装饰,市老体育场改造提升、商南文化艺术中心、洛南体育场等一批项目正在加快建设。山阳殡仪馆、丹凤残疾人托养中心、商南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建成,商南残疾人康复中心加快建设。我委被评为2017年全省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二是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制定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收入的实施意见》,采取加强劳动力转移就业、推进就地就业、扶持大众创业、提高工资性收入、增加财产净收入、落实惠农强农富农政策、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待遇、加大社会救助帮扶等九项增收措施,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三是价格工作不断加强。持续加强粮油、蔬菜、药品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旅游门票、机动车收费等市场价格检查,积极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断提高价格服务水平,预计全年CPI能够控制在3%以内。四是粮食流通工作进展顺利。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不断提高粮食调控保障能力,放心粮油实现常态化管理。预计全年全市收购粮食7326.1万公斤,销售粮食9770.8万公斤,顺利完成年度任务。

(七)抓学习、转作风,认真做好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党的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每周一例会学习,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制定印发了我委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委中心组和全体干部职工原文学习了十九大报告,每名党员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组织科级以上干部进行研讨交流,积极准备市直机关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加紧筹备我委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演讲比赛。扎实开展“抓转促”专项整治,创新开展了“革故鼎新·追赶超越”党建主题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接收预备党员2名,对全体党员实行积分管理,推进规范化党支部建设。组织40余名党员赴延川县梁家河村接受革命传统教育。6名班子成员和9名党支部书记以“增强四个意识,维护中央权威,向中央看齐”为主题分别在所在支部讲了专题党课。机关党委被评为全市党建工作先进党委,《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先后多次对我委党建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二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发改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上级廉政会议精神和有关通报16次,观看警示片4部,对党员干部提醒谈话11人次。开展节日期间八项规定检查10余次,纪律作风整顿检查6次,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检查5次。对市委第三巡察组4月份巡察反馈的五方面30个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认真整改。目前,24个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6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三是灵活运用“三项机制”。修订完善了市发改委“三项机制”实施细则,结合追赶超越、“五大攻坚战”等工作,建立了“三项机制”干部信息库,共纳入干部85人。运用“三项机制”推荐省级先进工作者1名,推荐使用县级领导2名,提拔科级干部2名,重用科级干部2名,营造了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四是文明单位创建进展顺利。在成功创建为市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机关干部职工书屋建设,开展多项职工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市直机关运动会,建成职工文化墙,积极参加“商洛好人”评选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和意识形态领域建设,积极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五是脱贫攻坚工作达到预期扎实推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协调组工作,全市拟退出的62个贫困村水、电、路、村卫生室已经全部达标。推动商洛高新区与南京经开区签订了合作共建宁商生物医药“飞地经济”园区协议,正在进一步确定投资主体和入园项目。争取2016、2017年宁商协作资金12050万元,协作项目106个,带动贫困户17.13万人。创造性地提出用宁商扶贫协作资金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评估确定的5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集体项目共安排资金1815万元,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为5个深度贫困县争取年度光伏扶贫指标100MW,全市累计建成光伏扶贫项目装机23.6MW、在建装机173MW,年发电23640万度,带动贫困户3.47万多户,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协助丹凤县北坪村大力发展扶贫产业,建成了双孢菇发展示范基地,建设988千瓦大棚光伏电站;持续改善该村基础设施,新修河堤路1350米,硬化通村路、通组路4800多米,新修便民桥3座,解决了原龙王沟1100人的饮水问题。

一年来,我委积极服务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吃透上情、立足市情,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发展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投资基础仍不牢固。目前仍有个别重点项目没有开工,文卫路北段改造提升、金凤新区等9个项目没有达到计划进度。二是循创工作难度较大。循环经济示范市创建工作,尽管市上印发了创建实施方案,并将年度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区、各部门,但部分县区重视不够,未对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多项工作还没有实质性进展,严重影响了创建工作的整体进度。三是PPP项目推进较慢。部分进入全市储备库的PPP项目长期处于规划研究阶段,审批立项、“一方案两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进度缓慢。一些项目未按PPP项目规范程序推进,如丹凤县中医院迁建、商丹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等项目虽已落地建设,但前期手续不完善,无法达到年度目标考核要求。四是特色小镇建设质量不优。各县区在秦岭特色小镇创建中依然存在市场运作不够、特色产业培育不优、建设资金短缺等问题。五是节能减碳工作压力不小。1-8月份全市能源消费增速达到7.1%,远远超过省上下达2.9%的目标任务,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难度较大。

三、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决算公开范围的共有13个单位,构成为:

1.行政单位4个,分别是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含商洛市粮食局)、商洛市物价局、商洛市成本队、商洛市物价检查所。

2.参照管理事业单位1个,是商洛市项目管理办公室。

3.全额财政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商洛市一体两翼城市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洛市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商洛市节能监察中心、商洛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商洛市经济信息中心、商洛市价格认证中心、商洛市粮油质量检验所、商洛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

四、人员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属行政单位,有下属单位12个,经费管理形式属财政全额拨款,截止2017年底,编制130 人,在编123人,缺编7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49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

性质

经费管理形式

编制人数

实有人数

合计

行政

事业

1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行政

全额

46

40

6

46

2

商洛市项目管理办公室

参公事业

全额

15

 

15

14

3

商洛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

事业

全额

5

 

5

5

4

商洛市经济信息中心

事业

全额

6

 

6

5

5

商洛市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中心

事业

全额

11

 

11

10

6

商洛市节能监察中心

事业

全额

5

 

5

6

7

商洛市物价局

行政

全额

6

6

 

4

8

商洛市物价检查所

行政

全额

14

14

 

12

9

商洛市价格认证中心

事业

全额

4

 

4

4

10

商洛市成本队

行政

全额

3

3

 

3

11

商洛市一体两翼城市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事业

全额

5

 

5

5

12

商洛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

事业

全额

5

 

5

4

13

商洛市粮油质量检验所

事业

全额

5

 

5

5

 

合  计

 

 

130

63

67

123

五、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及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如下:

(1)本年度我部门收入总计3246.90万元,相较于上年的2448.79万元,增加798.11万元,增长32.59%。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社保缴费拨付至单位。

(2)本年度我部门支出总计3050.27万元,相较于上年的3117.57万元,减少67.30万元,减少2.16%。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3)我部门年末结转资金826.24万元,比上年的624.19万元增加202.05万元。主要为本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下年后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1.25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0元。

(3)事业收入0元。

(4)经营收入0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

(6)其他收入665.65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其中,本级横向拨款80万元,非本级拨款325.35万元,利息收入0.01万元,其他260.29万元。

(7)年初结转和结余626.71万元。

  1. 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605.3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行政运行998.55万元,物价管理16万元,事业运行498.18万元,粮油事务支出92.62万元。

   (2)项目支出1444.92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102.19万元,物价管理14.18万元,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139.51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7.85万元,粮油信息统计2万元,其他粮油事务支出43.70万元,储备粮(油)库建设222.05万元,其他支出893.44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如下: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927.48万元(包含年初结转和结余346.23万元),相比上年增长70.12万元,增长2.45%,为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87.50万元,相比上年减少23.63万元,下降0.9%,为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334.6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358.23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项目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支出具体如下: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8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7.22万元,项目支出920.28万元。

行政运行998.54万元,物价管理16万元,事业运行492.78万元,粮油事务59.90万元,主要为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95.60万元,物价管理8.64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70.96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7.85万元,粮油事务8万元,粮油储备222.05万元,其他支出487.1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情况说明如下:

2017年度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567.22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36.1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31.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个人部分等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计8.53万元,相比上年减少32.73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本年度我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5.14万元,本年度我部门共接待73次363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8万元。2017年进一步强化了对公务接待的管理,要求必须事前审批、来函接待等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的接待标准、接待人数、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93万元,主要原因是与项目相关的公务租车费用都计入其他资金项目支出。截止年底我部门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数量为3辆。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我部门共发生培训费4.34万元,比上年增加1.73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业务培训人次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部门共发生会议费14.57万元,相比上年减少7.71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召开的会议减少。

六、2017年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在2018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我部门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支出1567.19万元,主要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和事业单位补贴。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同上年1232.63万元相比增长27.14%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我委采购的物品均为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内物品,无需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采购的物品。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公务车辆3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2套。2017年当年购置公务车辆0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专项业务经费:指部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专项业务项目支出。

3.人员经费:指部门基本支出中有关个人的工资性、福利性支出补助。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及资金、社保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和其他人员经费等。

4.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3日


市发改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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