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规定之外2亿(含)—5亿(不含)美元非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 作者:市发改委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更新时间:Sat Apr 28 11:48:43 CST 2018
商洛市政务服务中心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窗口办事指南
一、审批事项名称:《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规定之外2亿(含)—5亿(不含)美元非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二、审批实施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审批法规依据:《陕西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四、审批范围条件:
(一)范围:
(1)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投资合伙、外商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及再投资项目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
(2)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投资的项目。
(3)外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投资的项目。
(二)条件:
(1)符合最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符合行业准入要求;
(2)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
(3)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办事流程:
(一)备案申请:企业法人自发申请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所在县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后转报市发改委。
(二)业务受理:初审不属于许可范畴或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项目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申报单位补正。
(三)内部审核: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后,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完成项目备案工作。特殊情况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7个工作日,延长期限理由及时告知项目申报企业法人。
(四)是否备案:对审核研究后不予备案的外商投资项目,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并告知其所享有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权利;对予以备案的项目,出具正式备案通知书。
(五)公文制作:按照规定格式制作备案通知书,经主要负责人签发后送达申请事项企业法人,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同时抄送同级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部门以及项目所在县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初审机关)。
六、办事流程图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流程
七、申报材料: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 项目申请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 投资方基本情况。
- 附件资料
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
投资意向书。
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等。
八、受理机关:市发改委商贸外资科
九、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不收费
十一、咨询机关:
联系人:刘泽华 联系电话:09142368056
传 真:09142336800 邮箱:fgwsmwzk@163.com
十二、投诉机关:
1、商洛市发改委办公室,投诉电话:09142312844
2、商洛市发改委监察室,投诉电话:0914239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