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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价格认证中心

  • 作者:市发改委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更新时间:2021-08-26

 一、商洛市辖区价格争议调解处理。
二、对下列情形中涉及的作为定案依据或者关键证据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后,进行价格认定:
(1)涉嫌违纪案件;
(2)涉嫌刑事案件;
(3)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
(4)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
(5)国家赔偿、补偿事项;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认定复核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