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 作者:市发改委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更新时间:Mon Jan 04 10:49:25 CST 2021
关于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洛市教育局

关于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局、科教体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社区管理办事处,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教规范〔2019〕12号)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事项的通知》(陕教〔2020〕25号)精神,积极推进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课后服务收费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中小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二、服务时间

    从2021年春季学期起,中小学可收取课后服务费。课后服务时间为在校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三、服务内容

    (一)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二)开展集体活动。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影视观赏、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宫的合作情况,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四、收费标准

    课后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开”的原则。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按课时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每天按不超过2课时收费,课后服务时长超过1课时不足2课时按1课时计,超过2课时按2课时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

    县城及以上学校,小学每生每课时2元,每学期最高不超过300元;初中每生每课时3元,每学期最高不超过400元;高中每生每课时4元,每学期最高不超过500元。

    农村学校,小学每生每课时1元,每学期最高不超过200元;初中每生每课时2元,每学期最高不超过300元;高中每生每课时3元,每学期最高不超过400元。

    五、经费管理

    课后服务收费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各中小学制定课后服务方案,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课后服务和收取课后服务费。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审批,县区学校由各县区科教体局审批,高新区(商丹园区)辖区内学校由高新区(商丹园区)社区管理办事处审批。

    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校主导、因地制宜、自愿选择、非营利性”的原则,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事先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及时公开课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安全事项等信息并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或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收费。

    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预收,实行上课签到公示制度,每月公示一次,学期末按课时结算,月清期结,一期一结,放假前全部清算总结,不得结余、结转。对中途退出的学生,应按实际服务天数据实结算退还结余费用。 

    课后服务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和管理,收取时须出具国家正规的票据。建立专账,专款专用。课后服务费专项用于校内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购买社会服务人员的劳务报酬,以及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水费、电费、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开支,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

    六、监督检查

    各县区教育、发改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课后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课后服务费协同监管机制,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校内课后服务费收支管理制度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延长服务时间,不得违反管理方式、改变资金用途、违规发放资金。课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通过学校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进行公示,每学期末要向家长主动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市教育、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将不定期对各县区、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开展监督检查。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洛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1日

 

 

 

 

 

 

抄送:市政府办,市市场监管局。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