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天然气储气调峰建设项目储罐主体全部完工

  • 作者:市发改委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更新时间:Sun Jan 24 18:37:47 CST 2021
商洛市天然气储气调峰建设项目储罐主体全部完工

    加快天然气储气调峰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与消费需求相适应的储气能力、完善的调峰和应急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加快补齐储气设施建设短板,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也是确保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规定,2020年底,商洛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具备3天136万方、城燃企业应具备年销售量5%(285万方)的储气能力。截至目前,商洛市规划建设的136万方(2260水立方)天然气储气调峰建设项目储罐主体已全部完工,计划今年一季度末建成投运。市天然气公司同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三门峡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购买储气调峰服务能力共计285万方,完成率100%。两项工作的加快推进及完成,标志着我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也必将为我市天然气应急保供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武文罡担任组长的储气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和专班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及县区夯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要素保障,形成合力共同加快推动储气设施项目建设。针对项目推进中选址困难、用地手续办理程序复杂、资金短缺和杆线迁改等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批示,武市长先后7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2次深入现场实地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并通过土地划拨和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等形式支持企业疏导建设成本,有力地保障了项目建设加快推进。

    同时,市委、市政府把储气调峰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各有关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专班办公室建立了储气调峰项目建设进度和责任清单任务完成情况月通报制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办也将储气调峰项目建设列入重要督办事项,对推动不力、进度缓慢、推诿扯皮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必要时由市纪委监委介入,强化督查督办,推动储气调峰设施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建设。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紧盯项目进度,强化协调调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相关主体责任,强力推动储气能力建设,把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到位,确保按期完成我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任务。

(基础能源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