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两强一改四建立”全面夯实 粮食安全主体责任

  • 作者:市发改委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更新时间:Wed Nov 10 10:58:24 CST 2021

  今年以来,商洛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省关于从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相继召开市委粮食安全工作专题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研究全市粮食安全工作,健全完善了“两强一改四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着力构建全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强化对粮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上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组长,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科技、财政、编办、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水利、林业、统计、农发行、海关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担任。明确5名干部集中办公,组建“市粮安考核办”,主要承担市粮安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公,确保了粮食安全工作始终有人抓、有人管、抓得实。

  二是强化粮食安全监管队伍和干部力量。积极筹备组建“商洛市粮食执法稽查支队”,从县区选调5名优秀年轻干部集中办公,负责全市粮食执法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办公。成立了“商洛市市县粮食联合执法队”,统一服装,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联合执法队采取定期、不定期集中起来联合执法的方式开展工作,每年春秋定期开展两次粮食购销领域全面稽查联合执法,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平时根据稽查和“12325”热线投诉线索,随时集中开展执法办案活动。

  三是改进粮食安全考核工作的方式方法。坚持考少、考精、考重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尽可能将考核指标量化。全面加强对县区粮食安全工作的考核,将各县区粮食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管理、涉粮人才引进、干部业务培训等纳入考核范围;建立了对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粮食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具体由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

  四是建立粮食安全考核结果刚性运用制度。实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双倍加减分”制度,凡在省对市粮安责任制考核中有加分作出贡献的县区和单位,在市内粮安责任制考核中给予“双倍加分”;反之,“双倍减分”。将粮安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全市粮安责任制考核成绩排名前三的县区、成员单位,在目标任务分值中分别加3分、2分和1分;对成绩排名倒数的后两个县区、成员单位分别扣1分和0.6分,并由市粮安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区长和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五是建立粮食安全工作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粮食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粮食安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六是建立粮食安全工作“一把手”述职制度。建立县区长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粮食安全工作述职制度,在每年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述职内容包括本地本单位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述职结束后,由与会人员进行现场测评打分,测评结果纳入对所在县区和单位的粮安考核分值。

  七是建立粮食安全工作评优激励机制。由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县区和各成员单位推荐上报,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每年评比奖励一批粮食安全工作先进县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努力营造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